《簡帛》 | 王挺斌:秦漢簡帛文字續釋
秦漢簡帛文字續釋
王挺斌
(浙江大學文學院)
摘 要:文章繼續選取秦漢簡帛中的一些疑難字詞進行考釋。其一,北大漢簡《妄稽》81“端仁”當讀爲“端信”。其二,《玉門關漢簡》Ⅱ98DYT1:28舊釋爲“牟”的字當改釋爲“羋”。
關鍵詞:秦漢 簡帛 考釋
一
北大漢簡《妄稽》中有不少醜妻妄稽與美妾虞士爭執的話語,其中兩處作:
(1)虞士再拜而起,曰:“濡(孺)子誠有賜小【80】妾矣,妾合以中心報。妾甚端仁,行有(又)忠篤。羛<義>不事兩父(夫),不以身再遷,死生於氏(是)。笱(苟)得少安,末【81】
(2)女士死中,女崔三年。不與丈夫笑,不嫁冬(終)身。見富不爲變,見美不爲㘇(䁝),氏(是)胃(謂)大誠。虞士雖【43】不宵(肖),願以自教也。妾乃端誠,不能更始。壹接周春,無所用士。命舍周春,蜀(獨)事濡(孺)子。”妄稽大【44】
楊茜女士主張將上述兩段簡文連讀,“末”通“勿”,“崔”通“衰”,并且斷句爲“笱(苟)得少安,末(勿)女士死,中女崔”,謂假使可以得到一些安定,允許我不用以死徇夫,而只讓我以中等規格服喪。這一斷句、釋義可能還有討論的餘地,但將兩段簡文編連起來應該是有一定道理的,因爲這些話總歸是虞士所言。仔細玩味“妾甚端仁,行有(又)忠篤。羛<義>不事兩父(夫),不以身再遷,死生於氏(是)”“見富不爲變,見美不爲㘇(䁝),氏(是)胃(謂)大誠”“妾乃端誠,不能更始。壹接周春,無所用士”等語句,便可知曉虞士是相想表達自己對周春的堅貞不渝之情,簡直可以説是“生爲周家人,死爲周家魂”,言辭激烈,感人至深。
不過,簡文中的“端仁”一詞不見於古書,解釋爲端正仁愛又與文義不協。我們懷疑,“端仁”當讀爲“端信”,意思爲端正誠信。這個詞見於張衡的《西京賦》,即“於是采少君之端信,庶欒大之貞固”。此處“少君”“欒大”皆漢武帝時方士,事俱見於《漢書·郊祀志》。“少君”亦即“李少君”,《漢書·郊祀志》説他“以祠竈、穀道、卻老方見上,上尊之”,又“少君資好方,善爲巧發奇中”。簡文“妾甚端仁,行有(又)忠篤”與“妾乃端誠,不能更始”意思相近,把“端仁”讀爲古書中的“端信”之後,便和“端誠”形成近義關係。因爲《説文·言部》:“誠,信也。从言、成聲。”“端仁(信)”與“端誠”,以及古書中常見的“端愨”“端諒”等都是近義詞。
“仁”讀爲“信”是戰國秦漢時期一個重要的用字習慣。較早揭示這一現象的是李家浩先生。戰國出土資料中有“仁士”“審
秦漢簡帛資料中也有不少“仁”用作“信”的情況。馬王堆帛書《五十二病方》243/230、244/231“【一,□】某穨(㿗)巳(已),敬以豚塞。以爲不仁,以白【□□】□【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】【□□】縣茅比(䃾)所,且塞壽(禱),以爲□□
由此看來,“仁”讀爲“信”可謂暢通無礙。簡文“妾甚端仁,行有(又)忠篤”中的“端仁”當讀爲古書中的“端信”,正好呼應後文的“妾乃端誠,不能更始”中的“端誠”。
二
《玉門關漢簡》Ⅱ98DYT1:28釋文如下(圖版見文後):
大煎都候令史牟敞士吏張長送卒還到東門。
所謂的“牟”字釋法非常可疑,馬王堆帛書“牟”字寫作:
白軍鵬先生則將該字釋爲“辛”。但是該字與“辛”仍存在差異,《玉門關漢簡》中的“辛”字一般寫作:
將《玉門關漢簡》Ⅱ98DYT1:28該字字形放大後,可見其下乃爲“羊”:
冨谷至先生釋文作“羊”,但是忽略了上面一點。
我們認爲,這個字形當釋爲“羋”。《説文·羊部》:“羋,羊鳴也。从羊,象聲气上出,與牟同意。”從漢字構形上説,“羋”與“牟”,還有“曰”,都有相似之處。
“羋”已見於北大漢簡,即:
該字一開始被誤釋,後來有學者在網上做了糾正。下部“羊”的寫法,可以結合北大漢簡《蒼頡篇》61中“(羌)”所从之“羊”。另外,漢印中還有若干“芈”字:
除此之外,秦漢其他出土文獻中較少見到“羋”字。因此,就目前而言,《玉門關漢簡》Ⅱ98DYT1:28中“羋”這個字形材料是彌足珍貴的。
上引第二個印文所在辭例爲“羋長公印”。漢人多以“長公”爲字,爲行次居長之意,如《漢書·夏侯勝傳》:“夏侯勝字長公。”《漢書·韓延壽傳》:“韓延壽字長公。”“羋”則是一個古老的姓氏,《史記·楚世家》:“陸終生子六人……六曰季連,羋姓,楚其後也。”《國語·鄭語》:“融之興者,其在羋姓乎?”當然,作爲姓氏之“羋”顯然是假借用法,出土銅器中多寫作“嬭”或“
三
馬王堆帛書《五十二病方》中有一段關於“螟病”的文字:
冥(螟)病方:冥(螟)者,蟲所齧穿者□,其所發毋(無)恒處,或在鼻,或在口旁,或齒齦,或在手指【□□】使人鼻抉(缺)指斷。治之:以鮮產魚,(擣)而以鹽財和之,以傅蟲所齧者。【□□】□,輒逋(補)之。病巳(已),止。嘗試,毋(無)禁。令。(134/134—136/136)
“
這個字的圖版如下:
《五十二病方》 135/135 | 《五十二病方》 255/242 |
《五十二病方》 356/346 | 《五十二病方》 466/456 |
《五十二病方》255/242之“
事實上,帛書該字可以直接釋爲後世字典辭書中的“
附:
(彩色圖版) | (紅外線圖版) |
《玉門關漢簡》Ⅱ98DYT1:28 |
本文原載《簡帛》第24輯,引述請據原文。
編輯|張志鵬
審核|魯家亮